6月16日,江西新余的唐先生向媒体反映,2025年4月他将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至上海治疗时,800公里的路程被“民营救护车”收取了28000元转运费,转运费是直接转到司机的个人账户,且无费用明细及发票,令人质疑其是否合理。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6月18日23:47:00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有患者家属质疑南昌赣医医院救护车转运收费问题,引发舆论关注。为维护患者权益,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患儿唐某某于2025年4月4日20时26分因病入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时20分许家属提出急需连夜转运治疗。由于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经家属请求,诊治医生联系了赣医医院救护车。救护车司机与家属沟通,约定转运费2.8万元,分两次支付。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4月9日5时许,救护车到达家属指定的上海某医院紧急救治,患儿转危为安。
调查发现,救护车所有方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目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责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医疗转运服务。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事件进一步调查核查,如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同时对转运救护车规范使用加强监管,坚决维护患者权益。
此前报道:
6月16日,江西新余的唐先生向媒体反映了一起救护车收费事件。
今年4月,唐先生孩子病情危急,需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院至上海治疗。然而,800公里的路程,却被一家“民营救护车”收取了高达28000元的转运费。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笔费用直接转到了司机的个人账户,且未提供任何费用明细或发票。6月17日,江西省卫健委已介入调查。
唐先生称,4月4日,孩子入住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中心接受治疗,但情况未好转且愈发严重。8日晚,医生建议孩子转院。“我提出前往上海的医院治疗,并且让医生帮我联系救护车。”唐先生说。
8日晚上10点左右,一辆救护车过来,车内有两名身穿反光背心的司机,“其中一名司机和我确认了目的地医院信息以及小孩病情后,直接要转运费用28000元。” 唐先生表示,其母亲曾询问司机收费依据,但两名司机没有回答。由于情况紧急,家人并没有过多纠结费用,在上车前向其中一名司机支付了14000元的预付款。
9日凌晨5点,唐先生的孩子在救护车的运送下安全抵达上海,唐先生向另一名司机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两名司机全程未向唐先生开具发票或收据。
发生这件事情后,唐先生觉得这笔费用“有点离谱”,存在一定透明度不足的问题。“我不清楚这笔钱是医院收取还是由个人收取,其次我也不知道这辆救护车是不是属于江西省儿童医院。如果是民营机构的,为什么事先不告知我,也没有出示收费标准。这都是不合理的。”于是,唐先生向江西省卫健部门进行投诉。
“江西省儿童医院的解释是,负责运送我孩子的救护车属于一家名为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的民营综合性医院,属于正规机构。因为他们医院的救护车不能出省,120救护车无法转运我孩子这样带着呼吸机、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连夜转运,所以医生在考虑到各方面原因后,帮我们联系到了这辆救护车。院方否认这家公司与医院有任何关联。”
16日下午,记者以病人家属身份致电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对于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我们没有车型的区分,救护车长途收费是13元每公里,另加医生出诊费以及其他设备使用费用,没有其他额外费用。”
而针对江西省儿童医院向唐先生解释的120救护车无法转运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因车上已经装满了各类仪器,他们现阶段的确无法承运携带呼吸机、ECMO这类仪器的病人。
【整理自江西省卫健委官网、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