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村民反映村里负责供水管理的干部,未经合法程序、无正当理由私自停水;导致全村两百户村民日常饮水受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多次要求退还净化水卡内余额,对方拒不退还,卡内剩余水费共计8768元。

根据国家及地方供水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确需停水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村民,并说明原因、明确恢复时间;紧急情况也须边抢修边告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用水,村干部利用管理便利,一言不合就停水,明显违反供水管理规定,也违背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基本职责。

村民手中的净化水卡,是大家预存费用、凭卡用水的合法凭证,全村200户村民水卡内未消费余额合计8768元,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
村民明确提出:要么恢复正常供水;要么退还卡内剩余费用。
但负责管理的干部态度强硬,既不停水理由、也不退费、更不解决问题,把村民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
村干部是为村民服务、受村民监督的基层工作人员,没有权力私自停水,更没有权力侵占村民预存水费。
供水管理、费用收支、停水决策,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集体商议、规范程序,绝不是个人一句话就能说了算。
私自停水、扣押水费,既违背基层工作纪律,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更伤害村民对基层治理的信任。
官庄西街村两百户村民,只有三点朴素诉求:1.立即停止违规停水行为,恢复正常净化水供应;2.全额退还村民水卡内剩余8768元费用;3.公开水站收支账目,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基层治理关乎民生,用水问题更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期待相关部门能迅速关注并解决这一棘手问题,让村民早日恢复正常用水,合法财产得到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