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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铁・芳华地开发商威胁购房者?

2025-06-18

近日,网友在青岛问政网留言:

我是一名普通的购房者,于2025年5月25日认购了青铁·芳华地项目10号楼1单元602室,并与青岛青铁金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房源认购书》。然而,这家企业的所作所为让我深刻认识到:在资本巨鳄面前,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竟如此脆弱不堪!他们公然藐视契约精神,肆意践踏法律底线,将我们购房者视为可以任意宰割的鱼肉! 白纸黑字的认购书明明约定6月15日前支付首付,开发商却出尔反尔,以“特价房”“少优惠”之名强行要求提前支付首付,后又因我依法维权提出投诉,竟以“取消折扣”“追究违约责任”相威胁。这种店大欺客、仗势欺人的行径,哪里还有半点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从签约那一刻起,我就深刻体会到了普通购房者在资本面前的无力。开发商依仗其优势地位,将购房者置于弱势地位,视契约如无物,把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踩在脚下。





6月10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处答复:经与您电话沟通,您与青铁芳华地项目开发企业已签订《认购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属民事合同纠纷,我中心多次联系开发企业与您协商沟通,要求开发企业积极响应相关诉求,协商提出问题解决路径,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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